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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2-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及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

1.适应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2.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3.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4.具备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充分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5.优先考虑设置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或新兴学科、前沿学科、边缘交叉学科的专业,或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与水平、发挥学校办学整体优势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规范专业名称、代码及学科门类,提交《   学院拟新增   专业情况调研表》(附件2)。

2.教务处将教学单位提交的调研表格汇总,提交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学单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等相关申报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对拟新增专业进行论证,凡论证通过的新增专业,提交校领导批准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29日前将《  学院拟新增  专业情况调研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建设科。

2.拟申报专业审核通过后的各教学单位请于5月6日前将拟申报专业材料(附件2、3)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艳丽      电子邮箱:40744826@qq.com

地点:J1-311        电话:88136820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  学院拟新增  专业情况调研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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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