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审核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4月19日上午,我校在行政北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审核评估报告第三次修订会,讨论自评报告修改相关事宜。教务处、校办、人事处、学工处、督导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审核项目的撰写执笔人,以及评建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张海涛主持。

会上,评建办副主任马红坤反馈了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审核评估报告的反馈意见,并对其中部分意见进行了解释说明。各审核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从 “6+1”个审核项目出发,汇报了各自部分自评报告的修订进展情况。评建办副主任何龙安传达了学校顾问熊爱民对自评报告的修订意见,并指明了下一步修订工作的重点。


副校长张海涛详细解读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中的“审核要素释义”,从24个审核要素出发,讲解了教育部在进行审核评估工作中的考查要点。

针对当前审核评估报告的修订情况,张海涛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充实内容,自评报告的内容要做到紧扣要素,写实阐述;二是凝练标题,各审核项目的标题要做到态度鲜明,特色突出;三是理清逻辑,各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之间要做到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四是推敲词句,自评报告的内容表述上要做到字斟句酌,有理有据。
会上,各审核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和撰写执笔人就当前审核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就下一步修订工作交流了看法。